《法学概论》教学大纲1.课程中文名称(英文名称):Law Generality
2.课程代码:PSK319
3.课程类别:☐公共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 ☐专业课程 ☐实践教学环节 ☐其他
4.课程性质:☐√必修课 ☐选修课
5.课程总学时: 32 总学分:2
6.适用专业:思想政治教育
7.先修课程:
一、课程简介
《法学概论》课程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开设的一门学科基础必修课。它概要论述法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本课程的教学目的: 了解法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法理学、学、行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和其他法律制度的具体规定,培养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解决纠纷和处理案件的能力。
二、课程教学目标
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概要地掌握法学的一般原理,了解我国及其他法律的主要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并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存在的一般法律问题。
三、课程学时分配、教学内容与教学基本要求
| 章节 | 教学内容 | 学时 | 教学基本要求、重点和难点 | 备注 |
| 第一章 | 法学基础理论 | 3 | 了解法学的研究对象和体系,认识法的本质、基本特征、及其发展规律。 | |
| 第二章 | | 3 | 掌握的一般原理和我国的基本内容,懂得如何遵守和监督的实施。 | 讨论式教学法 |
| 第三章 | 行学 | 4 | 了解行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掌握行的基本原则。 | 讨论式教学法 |
| 第四章 | 民法 | 6 | 了解我国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掌握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责任等的有关规定。 | 案例分析法 |
| 第五章 | 合同法 | 2 | 了解并掌握合同效力的基本要求,掌握合同订立、履行的有关知识,了解合同变更、转让、终止的有关规定。 | 案例分析法 |
| 第六章 |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 2 | 掌握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其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具体规定,培养运用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和处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能力。 | 讨论式教学法 |
| 第七章 | 婚姻家庭与财产继承法律制度 | 2 | 掌握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结婚制度、家庭关系、收养制度、离婚制度以及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的的具体规定,培养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解决纠纷和处理婚姻、继承案件的能力。 | 讨论式教学法 |
| 第八章 | 刑事法律制度 | 6 | 理解刑法的概念、任务、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及刑罚的一般原理,掌握我国刑法关于犯罪和刑罚的一些重要规定。 | 案例分析法 |
| 第九章 | 经济法律制度 | 2 | 了解我国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了解并掌握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的概念、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和法律责任。 | 理论讲授 |
| 第十章 | 诉讼法律制度 | 2 | 了解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基本原则、重要制度和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明确刑事诉讼法对保证刑法实施的重要作用。 | 案例分析法 |
| 合 计 | 32 | | |
四、课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及特点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理论讲授;多媒体教学。
五、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标准
考核方式:期末闭卷考试
成绩评定方法:平时成绩(含考勤、回答问题、作业等)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
六、教材及主要参考资料
教材:
《法学概论》,谷春德、杨晓青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三版。
主要参考资料:
张光杰:《法理学导论》,复旦大学出版社。
王全弟:《民法总论》,复旦大学出版社。
张光杰:《中国法律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
执笔人: 吴清一 审核人: 批准人:
审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