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68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48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884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624元/月。本标准从2022年7月起执行。
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1、调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1)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
(2)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
2、调整后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每小时18.7元;
(2)每小时17.4元。
3、各区(市)县辖区内具体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8.7元;
(2)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7.4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报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