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可以明确的是,竞业补偿金可以一次性支付,法律对此没有禁止,但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要约定好,没有约定的,应当按月支付。
竞业补偿金的发放时间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协商,并在劳动合同或者竞业协议中作出约定。如果未作约定或者未协商的,应当按月支付。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协议。
因此法律并没有竟业补偿金的支付时间,完全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可以一次性支付,当然也可以按月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在单位给予竞业禁止补偿时,劳动者一般会忽略几个问题。
一方面,竞业禁止补偿必须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支付,不能约定包含在工资中;另一方面,竞业禁止补偿金必须在竞业期限内支付,支付周期为每月一次,提前支付、按季度支付等约定均不合法。”
目前仍有不少企业选择“月工资包含补偿金”的方法。对于这种不合法的行为,奉劝会计人在签署劳动合同时要尤为谨慎,“劳动者的价值是在工作中体现的,入职时签订的包含在工资中的补偿金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与企业协商的补偿金数目相差是很大的,吃亏的往往是劳动者。”
简单来说,竞业补偿金都是按月支付的,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可以一次性支付,若用人单位不支付的,遇到此类情况,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甚至法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