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的吵架打架不属于家庭暴力,以殴打、捆绑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行为。受家暴的一方离婚时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