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提出。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在日常生活当中,目前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仅仅是说明在强制性措施这方面是有一定的处理,但是并不意味着日后就一定会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因此在这种状况之下,取保候审对子女没有影响。